关于开展 “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苏教办师【2019】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遴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附件1),充分认识“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目标、任务、价值和意义。在仔细研读《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和《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基础上,组织教师主动积极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和创建工作。
2.团队申报。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团队领衔人填写《“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4)报本单位项目领导小组。
3.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由单位负责遴选,向局推荐1-2个团队。
4.遴选认定。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评定。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评定。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周一)将有关申报材料(附件4,5)送至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教师培训科(新北区天目山路189号南楼302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133289。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xbspzx@{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苏教办师【2019】2号)
2.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3.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标准(试行)
4.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书
5.常州市新北区“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