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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羽摄影社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10-04-1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一、社团宗旨
1、本社是一个为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我校摄影方面有兴趣的同学,并通过相应学习与活动,学习相应专业知识的社团,本社积极组织有益活动,为校争光。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摄影活动,根据学校要求统一组织活动,积极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3、社团内所有成员互帮互助,团结一致。以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倡导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思想性与艺术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统一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社团构成
1、本社团由学校团委直接领导、管理,陈益峰老师为指导教师,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本社团下设社长一名和副社长一名,在高一高二年级各成立一个部门,高一部和高二部,并各设立部长一个,进行社团管理和具体活动安排。
3、社团成员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社团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前说明。
 
三、社团的权利
1. 社团享有接受校团委项目支持的权利。
2.社团有权自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上报权利。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团委可支持部分活动经费。
3.社团在报上级部门的批准后,有权出版自己的摄影作品。
4.对社团内部成员,社团建立自身管理体系,对成员进行管理。
 
四、社团的义务
1、社团有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的义务。包括常规活动,特色活动及经费预算,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本学期开展的所有活动,以及活动反响、活动所用经费决算)。
2、社内任何成员不得私自以社团名义组织活动,本社社员不得借以社团名义及相关活动的机会,做违反校纪校规的事,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3、社团活动时,成员必须保障自生安全,不得做危险活动,有意外情况需及时向老师汇报,否则发生危险自负责任。
4、社团活动时,必须向班主任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参加。
5、社团组织活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活动安排不当时,可向负责人提出.,不得在外破坏社团成员及社团名誉。
6、社团成员的摄影设备没有活动期间不准带进教学场所,不得在学习和规定休息时间内使用,摄影设备平常可以放在宿舍,既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又保证设备安全的地方,特别注意的是,宿舍内熄灯后,不允许再进行相关活动。
7、本社任何社团活动需经学校或指导老师的同意才可组织。
 
五、社团的奖惩
1、成员的优秀作品由学校优先发表于校报校刊。
2、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给予参与者、获奖者适当的奖励。
3、对2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进行通报批评;对多次不参加活动者,将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4、社团成员严重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取其参加社团一切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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