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签署意见,送教务处批准。
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