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文质彬彬,而后君子”的古训,仪容仪表是个人涵养的外在表现。穿着是否得体,举止是否有度,反映出一个人精神风貌。在与人交际的过程中,这是一张没有文字却形象生动的名片。作为一名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更是必不可少,要体现出欣欣向荣的生机,展现青春特有的朝气。
个人的仪容仪表反映一个人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整洁文明、得体大方的仪容仪表是衡量现代中学生文明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我校对所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一贯要求。但在学校的常规检查中,我们依然看到个别同学的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例如:极少数同学以追求“美”的名义穿着“新潮”、怪异、戴耳钉、烫发、染发、抹指甲油等。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些同学渴望引起别人的注意,特别是渴望引起异性的注意;从价值观的角度看,这些同学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原则。虽然这些只是个别现象,但若不加以引导,除了影响本人的同时,还会对辨别力和审美观还不成熟的一些同学有误导作用,产生不良影响。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个人形象和集体的面貌带来消极的甚至是恶劣的影响。
作为中学生社会也赋予了我们应有的仪容仪表要求,整齐的校服、干净朴素的仪容仪表、文明友善的行为举止,处处折射出同学们青春靓丽、朝气蓬勃。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怪发,并不是限制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而是希望辅助同学们更为健康地成长。过早接触那些并不适合青少年发展的所谓时尚,并不能让同学们显得更为优秀和健康,反而会在某些程度上显得不伦不类。与穿着相比,我们更要凭借自己非凡的才华,表现自我,发展个性。
当然,仪容仪表仅仅是外在表现,真正的礼貌是发自内心的。我们应该陶冶自身的情操,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养成自尊、自爱、自律的品德,尊重他人。“言为心声、行为心表”,具备了美好的心灵,文明的言行举止自然应运而生。
健康阳光的青少年带给人们的感觉是蓬勃和充满希望的,希望每位奔中学子能“穿有样、坐有相,言有规,行有范”,始终保持干净整齐的着装,保持友善的微笑,挺拔的身姿。让我们一起营造美好、文明、和谐的校园吧!
附一: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1、男同学:不留长发,具体为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抵领(以校服领为准);不染发、烫发、喷发胶、不梳各种怪异头型,不剃光头(因特殊疾病治疗除外),不留长指甲。
2、女同学:不烫发、不染发、不喷发胶,不梳各种怪异刘海(梯形、笔直、过眉……),不粘睫毛,不在头部用使用怪异头饰,不留长指甲,不染指(趾)甲。
3.所有同学不准佩戴任何首饰(项链、戒指、耳环、耳钉、手镯、脚环……)和迷信饰品(十字架、护身符、串珠……),不化妆(描眉、喷洒香水、使用其它化妆品)。
4、所有学生不得穿拖鞋进入教学区,男生不得穿汗背心、短裤进入教学区,女生不得穿超短裙(裙子下沿要过膝盖)、露背装、高跟鞋进入教学区。
附二:违反仪容仪表规范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条款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中午休息或晚上放学时间整理、修剪合格,并不得占用上课时间。第二天检查仍未合格的,该生停课整改,接受家庭教育,直至改正为止。
4.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要在检查时立即去妆,摘除饰物、剪掉多余指甲。
5.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数错并罚,从重处理!
6.在学校统一检查中第一次被发现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被发现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被发现不合格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当年综合素质评价的“审美与表现”栏暂不评定。如屡教不改,执意追求个人取向的,即表明该生不认同省奔中的规章制度,不能正常在学校就读,可以给予勒令转学处理。并对所在班级的日常行为规范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
说明:
1.在发型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
2.各班要定期对学生仪容仪表进行自查;年级管理小组、学生处将不定期对学生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乎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作出公开通报。
3.本规范与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希望全体同学努力培养自己高层次的审美情趣,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拒绝庸俗和低级趣味,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学业上来,集中到火热的集体生活中来,真正实现为自己的升学预备和人生奠基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