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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9-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校长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保证学校网站健康发展和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校网站即省奔中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

第三条  学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第五条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涉密信息;

2、暂时不宜公开的信息;

3、涉及教职员工或学生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4、有损教育形象,对学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5、其它经认定不宜发布的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六条  学校行政指定超级管理员在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学校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包括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学校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协同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协助学校领导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5、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完成学校网站栏目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网站相应栏目信息的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上各栏目信息每星期都应更新或作必要的调整。

第三章  网站信息的上传、审核和发布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要指派1-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兼任学校网站信息员(通讯员)。信息员(通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并校对相关稿件,上传学校网站,经所在部门和年级组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网站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同时,信息员(通讯员)要协助学校档案室做好重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年级组上报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要严格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审核确认的信息不得上传学校网站,不得对外发布。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转载的网络信息,需明确标注信息来源,通过合适的栏目版块,经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四章  学校网站行政办公平台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一条  学校网站行政办公平台通过以下程序发布信息:

1、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指定专人撰稿并校对;

2、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负责人初审;

3、上传至学校网站行政办公平台相应栏目;

4、经分管校长或分管校长授权的超级管理员审核并发布。

第十二条  涉及学校重要人事变动、重大改革举措、突发性事件处置等信息,必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网站如需新增栏目或改版,由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提出意见,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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