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让青春与法治同行》。

今年的12月4日,也就是本周三,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在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可能有的同学会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在人生的每个重要时刻,宪法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我们。自出生起,每个人就受宪法保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走进校门,接受教育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参加工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受宪法保护,“国家发展劳动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登记结婚,婚姻自由受宪法保护,“婚姻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购房安家,宪法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生儿育女,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光荣退休,国家依法施行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你我的一生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学们,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期,但三观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而今是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你们能否分辨清楚?能否把握自己,选择正确的道路?人生的旅程很漫长,扣好第一粒扣子尤为重要,在此我呼吁全体同学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学法,做知法明理的高中生。要积极广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充分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
第二,模范守法,做依法办事的高中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主动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努力争当文明的使者、守法的楷模。
第三,善于用法,做守信明理的高中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治的道路前行。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国之权衡,做国之栋梁!
(撰稿:宗博阳;摄影:陆晨;审核:党政办)
